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

中文文法與中文寫作之2. 詞類與語構的接軌.1


中文文法與中文寫作之2. 詞類與語構的接軌.1

「胡茵夢,臺灣曾經的美女。」這句話在文法上有什麼問題呢?「曾經」是什麼樣的詞類?用在什麼樣的語構表達什麼樣的意思?中文如何表達時態?文法正確和修辭轉品如何取得平衡而創造出優質的寫作?這是本文所要探討的問題。

「曾經」是一個副詞,一個用以「表示以前有過的行為、情況的副詞」(見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:http://dict.revised.moe.edu.tw/cgi-bin/cbdic/gsweb.cgi?ccd=An7t1o&o=e0&sec=sec1&op=v&view=0-33),而副詞是用來形容、修飾、限制動詞或形容詞的詞類。「臺灣曾經的美女」顯然是把「曾經」當形容詞使用,用以形容名詞「美女」,是在修辭上嘗試使用轉品修辭格的句子。問題是「美女」是「行為」或「情況」嗎?這樣的轉品效果好嗎?文學上成功的轉品修辭,大抵上都在保留該詞語的原意下進行詞類的變化,進而成就傳誦千古的名句,例如:「春風又綠江南岸」,「綠」還是與表達顏色有關,在句子中由形容詞的用法轉變成致使動詞的用法,讓人感到新奇美妙之處就在於:哇!春風又再次使江南水岸充滿綠意!搜索中文所有的語彙,沒有其他動詞可取代,就是把「綠」這個形容詞放在這裡當動詞用最恰當、美妙。轉品的令人讚嘆之例於焉產生。但把「表示以前有過的行為、情況的副詞」轉變成形容詞,有何令人讚嘆之處呢?把「曾經」的意思由「表示以前有過的行為、情況的副詞」改成「表示以前曾出現過的人物的形容詞」,這算轉品,還是寫作者改變語彙的意思?個人可以任意改變語彙的意思嗎?另外,如果把「曾經」解釋成「曾經歷過」,那麼「臺灣曾經歷過的美女」又是什麼意思呢?「經歷過的」這個形容詞之後可以接人或動物當中心語嗎?胡茵夢就是生長在臺灣,臺灣是一個地,容得人間各種美與醜、哀與喜、愁與歡。胡茵夢又曾幾何時像颱風、像地震讓臺灣「經歷」了?「經歷過的」這個形容詞之後就是要接一個狀況或事件,形成一個詞語結構,例如:「那是高雄經歷過的一次重大災難。」

我想大家都知道「胡茵夢,臺灣曾經的美女。」符合文法的正確表達方式應該是:

胡茵夢曾經是臺灣的美女。

「是臺灣的美女」算是一個情況,而且是以前有過的情況,所以可以「曾經」來限制這個形況所描述的時間範圍在過去。

中文並不像英文那樣,透過變化字形來表達時態的不同,而是透過語構來表達時態。例如:

✺ 曾經 + 繫詞(是) ⇒ 表身分或狀態的過去式

例: 他曾經是一位財務分析師。

         這裡曾經是溼地。

✺ 曾經 + 述語(一般動詞) + 過 + 賓語(受詞) ⇒ 表行為的過去式

例:他曾經開過一家服裝店。

        美莉曾經當過美髮師。

✺ 正在 + 述語(一般動詞) +[ 賓語(受詞)] ⇒ 表動作現在正在進行

例:媽媽正在炒菜。(含賓語「菜」)
        洗衣機正在運轉。(不含賓語)


 ✺ 已經 + 述語(一般動詞) +[賓語(受詞)]+ 了 ⇒ 表完成某一動作的完成式

例:我已經掛號了。(不含賓語)
        他已經完成作業了。(含賓語「作業」)
   
✺  將 + 述語(一般動詞) +[賓語(受詞)] ⇒ 表動作的未來式

 例:明天將有優惠活動。(含賓語「優惠活動」)
         靖鑲明年將退休。(不含賓語)